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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将建议调整
 
发表单位:长沙晚报    发表时间:2013-09-26
 



 

  本报讯(通讯员 陈剑斌 记者 周小华)如何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落到实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长沙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了《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对五种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建议调整,并突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使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组织部门常念“紧箍咒”、 敢于“打板子”,广大干部炼就“金钟罩”的态势。

 

  敢“打板子”:

 

  及时建议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

 

  《实施意见》涉及干部常规教育、德的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并对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出国(境)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对五种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建议调整,包括个人品德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干部、不能勤勉尽职履责的干部、工作业绩长期滞后考核绩效较差的干部、不遵守廉政规定的干部。同时,为突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管理,还就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一把手”管理制度、规范“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进行了强调。

 

  “阳光行动”:

 

  让干部置于网络的监督之下

 

  市委组织部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2009年,市委组织部创新开发了“长沙市干部监督网络频道”(http://www.csgbjd.gov.cn/),它是全国首家利用互联网进行干部监督的专业频道,通过互联网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选人用人方面的举报和建议。频道开通以来,访问量达20万人次,收到举报信息和工作建议800多条,做到了件件有处理结果、条条有意见回复,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个一”提醒:

 

  让干部提神醒脑清心

 

  2010年,市委组织部出台《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六个一”提醒制度(试行)》。对新任职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创新实施“进行一次选人用人的提醒谈话、赠送一本选人用人的政策必读、签订一份选人用人的责任承诺书、组织一次选人用人的政策考试、做好一次选人用人的专项汇报、召开一次选人用人工作座谈会”的“六个一”提醒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市委组织部共对198位新提拔的“一把手”进行了提醒,签订了选人用人承诺书份,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为让新任职党委书记准确掌握和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今年市委组织部还在18位新任职书记到任之初,将中央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里的《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这两个文件印送给他们。要求新任职书记牢记选人用人的基本方向,清楚正确行使选人用人的权限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履行的责任,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防范“火箭提拔”:

 

  用禁止性规定限定动作

 

  为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2010年,市委组织牵头出台了《市管干部任职前听取市纪委意见办法》,办法明确在市管干部任职前要认真听取市纪委意见。在部务会、党委会讨论干部之前,先听取纪检机关有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市纪委对其使用或处理的建议,先后共征求意见31699人。

 

  针对今年各地出现多起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火箭提拔”事件,市委组织部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在《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中易发、多发和应特别注意的禁止性行为,汇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禁止性规定摘录》,印送给全市有用人权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务必做到熟悉政策,守土有责,时刻警醒,不越雷池。同时,及时转发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通报的违反选人用人禁止性规定的典型案例,让各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警示、触动,有效促进了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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